• |
  • 学校主站
  • |
  • 访问旧站
首页 > 党史学习教育 > 正文

喜报:我校教师王小华荣获“学习强国”陕西学习平台“优秀学员”称号

发布日期:2021-11-24     作者:王飞     来源:宣传部     (浏览次数:)

近日,“学习强国”陕西学习平台公布了优秀供稿单位、优秀管理员通讯员及优秀学员名单,我校基础部教师王小华荣获“学习强国”陕西学习平台“优秀学员”称号。

我校教师王小华荣获“学习强国”陕西学习平台“优秀学员”称号

为充分发挥优秀供稿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激发陕西全省广大读者学习热情,陕西省委理论讲师团、“学习强国”陕西学习平台共评选出66家优秀供稿单位、63名优秀管理员通讯员以及165名优秀学员。

自“学习强国”平台上线以来,学校制定《陕西艺术职业学院“学习强国”积分奖励办法》,每年评选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先进集体、学习标兵、先进个人,激励党员师生利用好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与全天候便捷学习优势,扎实学习,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,推动工作。并将“学习强国”供稿纳入《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奖励办法(试行)》奖励范围,加大奖励力度,提升师生利用平台的活跃度。之外,还加强对平台的日常宣传,积极营造“比学赶超”的浓厚学习氛围。自平台上线以来,王小华老师将学习作为一种习惯,持之以恒利用好平台收获成长,学习积分每年都居全校前列,截至目前,总积分排名全校第一,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。

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是科学理论学习阵地、思想文化聚合平台,陕西学习平台立足这一职能定位,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,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大力宣传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,传播思想伟力,筑牢思想根基,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汲取思想力量的“充电器”,获取精神营养的“掌中宝”,涌现出的优秀供稿单位和优秀个人,影响和带动了全省干部群众运用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的浓厚氛围。


上一条:机关第二党总支第五党支部召开支部学习会议

下一条:美术与设计学院举办师生写生作品展

关闭

版权所有©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陕ICP备11002754号-1 地 址: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11号